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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20日六版《市民热线》刊发了麦积区元龙镇井儿村村民反映他们村开办的一家氧化锌厂有污染的情况后。近日,麦积区环保局就此事为村民做出答复。
麦积区环保局解释说,地处麦积区元龙镇井儿村的氧化锌厂,2007年6月开始建厂,目前企业各项手续齐备,属已批准建设项目,并允许该厂投入生产。2008年4月该厂开始试生产,调试过程中发生阶段性超标排污,对厂区周边部分农作物造成污染。接到村民投诉后,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调查时该厂已自行停产,并且对村民的损失进行了赔偿,还把厂区周围受影响的村民土地承包了。当时该厂只生产了7天,在其自行解决的基础上,5月6日麦积区环保局下发通知,对该厂又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产治理。截止目前,该厂一直处在停产阶段。同时,环保局也将采取平均一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察制度,进行现场监管。
(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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